中國時報【邱文秀╱台北報導】

台北市政府多年來許多職位遇缺不補,業務量不斷膨脹但加班費預算有限,台北市議員周威佑發現2014年北市公務員高達6819天補休假沒休,但卻無法可管,連適用《勞基法》的清潔隊員等職工,也被「A」了1684天補休,痛批市府帶頭違法。

台北市政府業務繁重,許多公務員常加班到深夜,台北市議員周威佑調閱資料發現,光2014年,台北市政府公務員請領加班費時數就超過104萬多小時,而請補休假也達到71萬多小時,有補休假卻未補休則達到6819天。

但公務員不適用《勞基法》,不論超時加班還是未補休都只能認了,而適用《勞基法》職工或清潔人員,加班情形也很嚴重,支給加班費時數高達288多萬小時,而未補休天數也有1684天。

周威佑說,台北市政府多年來精簡人力,遇缺不補,加班費又有預算限制,依《勞基法》應補休卻未補休,應該要改付加班費,但市府又沒錢發,北市府時常對企業勞檢,他痛批「市政府帶頭這樣幹,民間企業為何要守法?」他擔心去年都已如此,柯P上台後加班會更嚴重,要求北市勞動局對適用《勞基法》市府人員進行勞檢。

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無奈表示,公務人員不適用《勞基法》,且遇缺不補���力不足也讓補休無法休完,10年來中央、地方都有此問題,唯一的辦法只能減少冗事,但適用《勞基法》的職工或臨時人員可設法安排勞檢。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市府帶頭違法-a公務員補休-215036277.html回首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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